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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获得者感言

学术之路 2023-12-27
宋亚辉:公私法合作理论的探路者
吴洪淇:“绵绵用力,久久为功”
周尚君:歌乐山下的学术路
王旭:胸怀国之大者,志立学术雄心
赵骏:做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新时代践行者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编者按:7月12日,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颁奖仪式在京举行,10名“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获得者和20名提名奖获得者受到表彰。受表彰的青年法学家一致表示,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前所未有的机遇,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本报将受表彰青年法学家的感言摘编刊发。




责编|薛应军

正文共9985个字,预计阅读需30分钟▼


中国人民大学 王旭:不负期待 砥砺前行


由中国法学会组织举办的“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是我国法学领域的重要奖励项目。能够有幸入围,对我个人而言,这是至高的荣誉、莫大的鼓励。我们今天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有幸处在一个伟大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依靠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养分,我们有着最丰沛的思想资源、最深刻的理论素材、最鲜活的实践经验,要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要以竭力回答法治的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为学术己任,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多年来,我一直深耕中国宪法学基础理论,立足我国宪法观和制宪行宪历史,发掘构成中国宪法秩序的基本概念、范畴、原理和制度体系,力图描述和构建立足中国法治实践的宪法文本,促进良法善治,试图原创性地阐发国家、国家机构、国家权力、国家任务、国家责任的内涵与外延,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在过去的学术生涯中,我曾获得“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此次再获殊荣,我由衷感谢中国法学会对我们青年学者的关心爱护,感谢各位前辈多年在我个人学术成长上的悉心指导以及各位同道的互相激励。在此,我还要特别感谢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各位领导以及师友。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有海纳百川的胸襟,他们对我“视如己出”,委以重任,倾注心血,着力培养。我永远为自己是“人大法律人”而自豪,永远为人大法学院奋斗。感谢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给我们青年学者打造了为实现祖国统一贡献绵力的重要平台。感谢培养了我10年的母校中国政法大学,每当我在学术上有懈怠、遇挫折、遭压力的时候,我就会梦回府学路、小月河,从母校的精神血脉中找到砥砺前行的动力。我在精神上永远与母校随行,也只有更加努力,才能不辱没母校的荣光。“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年轻学者获得学术鼓励是难得的幸运。此次获奖,对我而言,是肯定,是鼓励,更是一种鞭策。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学问,对祖国和人民的爱与忠诚是法律人最基本的品格。我将以这次获奖为新的起点,坚持学术良知与标准,不负期待,在学术道路上继续上下求索、奋力前进,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不懈奋斗、贡献自己的学识与力量。

中央财经大学 尹飞: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十分荣幸能够入选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是我国法学领域的重要奖项,入选其中是我们每一位法学法律工作者梦寐以求的荣耀。作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负责人,我能够获得这一荣誉,也是法学法律界对中财法学院自成立以来全体同仁踔厉奋发、接续奋斗所取得成绩的肯定。在此,我尤其要感谢中国法学会对我们青年学者的关心关爱,通过政治引领为我们教科研工作指明了方向,通过立法咨询会为我们咨政建言提供通畅渠道,通过各类年会研讨会为我们学术交流提供坚实平台。我个人的研究始于民法。在学习和研究中,我敏锐察觉到建构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我国用益物权制度是很难用域外理论予以阐释的。在深入调研我国土地制度,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实践经验基础上,我完成了对我国用益物权的系统性研究,形成了国内较早的用益物权领域著作。在研究中,我意识到复合继受背景下超越自己责任范畴的代理、为他人行为请求责任相关理论阐释的不足,遂在私法自治基础上对此进行了一些完善,努力实现相关法理、逻辑自洽;我感受到完全依仗业主自治无法真正实现业主权利保护和住宅小区和谐,努力推动党建引领下基层治理有机融入物业管理制度。这些成果为民法典及相关立法提供了一定理论借鉴。在民法典编纂以及相关立法进程中,我深刻感受到国有资产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经济基础,完善的国有资产法律体系是有为政府的重要保障。我积极拓展研究领域,开展对国有资产法律制度尤其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确权登记等法律制度的研究,努力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推动自然资源资产作为生产要素通过市场实现资源配置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统一,真正实现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目标。在这些研究中,我深感作为法学研究者,必须立足我国法治实践,注重规范正当性探究,注重基本概念的梳理和体系整合,注重学科交叉、公私法贯通、实体程序融会,才能真正形成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真正对国家法治建设有所助益。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重点难点攻坚点在于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于实现财经领域的全面法治化。这就对财经法学研究以及培养德才兼备的财经领域高层次法治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将更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争当“大先生”,在民族复兴、强国建设征程中,为国家法治建设、为财经领域法学研究和法治人才培养作出应有的贡献!

北京大学 吴洪淇:为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贡献一份力量


“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这一荣誉承载着当代中国法学青年学者的光荣与梦想,也代表着中国法学界对青年学者学术生涯的鼓励与肯定。能够将自己与这样一份崇高荣誉紧密联系在一起,是对我个人职业生涯的莫大鼓励。首先,感谢中国法学会对青年学人的关爱与支持,为中国青年法学学者搭建这样一个展示学术风采的重要舞台。感谢中国法学会和参与评审的各位前辈学者对我个人学术努力的肯定。感谢我工作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和母校中国政法大学多年来给予的培养和支持。感谢家人多年来的理解和支持。从东海之滨到大洋彼岸,从小月河畔到未名湖边,学术事业是一段又一段漫长而又孤独的生命旅程。正是在组织的关怀、前辈的栽培和同道的砥砺下,自己才能在学术道路上潜心探索、行稳致远。其次,感谢这个时代给予青年学者的时代机遇与学术环境。个人的学术历程是以其所处的时代背景为底色的,时代提出的问题为个人研究提供了最大的驱动力。我个人主要致力于证据法、刑事诉讼法与法律职业伦理基础理论与前沿问题研究,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与我们新时代的各项改革特别是刑事司法制度改革事业同步展开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着刑事司法中国式现代化这一重要命题,我国在司法体制、证据制度、刑事诉讼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全面的改革,为刑事诉讼法学青年学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时代课题和研究机遇,让我们真正能够将自己的研究事业与时代的理论需求对接起来。最后,对于我个人来说,获得这样一个奖项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意味着沉甸甸的责任;这不是个人职业生涯的终点,而是一个全新的起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道路建设需要在立足于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域外发达国家的法治经验,从而探求适合于我国的法治现代化建设道路。这对每一位青年学者来说,既是难得的历史机遇,也是前所未有的挑战。对中国式现代化法治道路建设提出的问题如何进行恰当回应,并在此基础上作出自己的理论贡献,这是摆在我们青年法学学人面前的历史使命。个人的研究力量是很有限的,但这份荣誉将会激励我尽力产出更好的学术作品,将自己的研究汇入时代洪流之中,为构建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贡献一点微薄的力量。

南京大学 宋亚辉:努力探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精髓


非常荣幸能够登上这个领奖台,这曾经是我心中遥不可及的梦想。一路走来,得益于党和国家擘画的法治发展蓝图,得益于中国法学会为青年学者搭建的发展平台,得益于法学法律界前辈传递的榜样力量。在此,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我是一名经济法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者,当初之所以走上法学道路,与头脑中法律人匡扶正义的形象密不可分。由于在高中之前接触的有关大学的信息极为有限,高考结束后的专业选择深深地受到20世纪90年代影视剧塑造的律师、检察官、法官形象的影响,正是榜样的力量驱使我步入法学殿堂,坚信这是一条能为社会作出贡献的人生道路。初始选择,虽非兴趣的驱使,但在研究生阶段,一次次探索新事物、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的历练带来的心理刺激和满足感,使我逐步对经济法产生了浓厚兴趣,同时也日益感受到自己工作的社会价值和意义。这种心理状态使我的研究进入良性循环。自此以后,“累并快乐着”便成为我十多年来从事经济法研究的整体状态。这段经历表明,“兴趣永远是最好的老师”,若无兴趣支撑,一个人的学术道路可能走不远。一旦兴趣与职业选择相吻合,一切困难都容易化解,一切复杂的境遇都容易被简化。随着研究的深入,我愈发意识到经济法学的重要使命。经济法不只是为了保障国家经济发展,还对提升社会文明、弘扬民族文化均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一个国家的经济体制深深地嵌入这个国家、民族整体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结构中。中国正在发展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不同于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也不同于美国的自由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根本上源于各国的宪法价值、民族文化和现实条件差异。因此,我在经济法研究中尤其注重经济体制与社会价值之间的互动,唯有如此,才能深刻理解进而发展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真正作出有益于中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学术贡献。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对于经济法学者而言,生长在祖国大地上的市场经济不仅是经济法的研究对象,更是理论创新的沃土。这要求经济法研究要强调问题意识。无论何时何地,问题都是科学发展的动力源泉。传统法学以区分公法与私法的二元结构为前提,但市场经济的运行离不开政府与市场的交互作用,这样的经济关系很难作出泾渭分明的公私二分。面对这种张力,我近年来致力于发展“公法与私法的互动理论”研究,努力让经济法理论面向实践,从实践的沃土中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这也将成为我学术生涯不懈奋斗的目标。

南开大学 宋华琳:为法学教科研工作贡献绵薄之力


非常高兴能有这样一个机会和大家交流。2006年从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我一直在南开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要从事行政法学、政府规制、医药卫生法的教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工作。这些年来,我试着探讨将行政法总论与分论、行政法学原理与比较行政法、行政法学与政府规制理论相结合研究,先后出版了专著《药品行政法专论》、“药品监管法治丛书”三部曲;也有幸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修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的起草工作,还翻译了《牛津规制手册》等八部译著,与师友共同将政府监管/规制理论引入国内行政法学研究。回首自己求学治学走过的路,尤其要感谢母校浙江大学法学院的培养,感谢导师胡建淼教授的悉心指导,感谢行政法学界各位师友多年来的关心厚爱。在治学的道路上,尤其要感谢中国法学会各位领导、各位朋友的关心支持,感谢各位学界同仁的相互砥砺、互助友爱。我的研究成果《药品行政法专论》曾获“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围绕疫情防控作的一些咨政建言,有幸被有关部门采纳,有幸在中国法学会组织的涉外法治项目中增长见识,获得成长。我有幸置身于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中国卫生法学会等学术团体,并在此间不断成长。自2004年在重庆参加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年会以来,我尽量每年参加年会,还有幸于2020年在南开大学参与承办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年会,共同为推动青年行政法学人才成长贡献绵薄之力。中国法学会为繁荣法学研究、扶掖青年法律学人成长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深表感谢。研习行政法学过程中,我也感受到了法学学科的整体性,在与其他部门法师友的交流中,常激荡出诸多学术火花,从中体会到法学学科的魅力,以及如何以问题为中心,调动不同部门法的知识,对问题给出相对更彻底的回应。在此,也对法学界长期给予关心帮助的师友表示感谢。相对于各位获奖的学界同仁而言,我在学识方面还有一定差距,未来将继续努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行政法学、医药卫生法等领域争取贡献更深入、更体系化的学术成果,并为法学教育工作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西南政法大学 周尚君:为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贡献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站在统筹民族复兴全局和百年变局的世界历史高度,对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作出了深刻判断。作为一名法学理论工作者,应当自觉担当起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历史责任和时代重任。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为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提供了思想基础、社会条件和精神力量。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曾提出“精神生产”概念。精神生产就是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就是以新概念、新命题、新范畴提炼中国丰富的精神生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伟大实践的思想精华,正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深化认识和创新表达,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法治理论创新的伟大成就。二是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回答、解决党和国家发展面临的重大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要在实践中认识真理、检验真理、发展真理。只有聆听时代声音,坚持面向实践,认真研究解决重大而紧迫的问题,才能把握住历史脉络、找到发展规律,推动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近年来,我致力于法社会学、社会治理、政法制度和法学观念史的研究,紧紧围绕价值治理、技术治理、地方治理等问题展开,同时特别注重经典社会理论的创造性转化。三是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要具有国际视野,不仅为当代、更为未来,不仅为民族、更为人类作出新的法治文明贡献。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要生产出为实践所检验、被世界所公认的命题、原理、推论,发展出从中国解释世界、从中国走向世界、从中国服务世界的法学思想、观点和方法,为创造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贡献中国力量。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要深刻洞察工业革命以来世界体系发展历程和中国历史进程,深刻洞察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对于民族复兴的重大战略机遇和深远历史意义,提出具有原创性的观点和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要有所作为,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只有牢固树立为人民做学问的立场,解决好关乎人民群众生活的“真问题”“新问题”“大问题”,才能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研究成果。作为一名法学理论工作者,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坚持用人民的需求引领自己的学术追求,以学术精品奉献人民,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浙江大学 赵骏:承担好涉外法治研究和法治人才培养的时代使命


任何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事业都必须紧贴国家发展需求,顺应时代发展趋势。法学学术研究、法治人才培养应当回应国家需求、契合时代大势,唯有如此方能体现其价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既是大发展的时代,也是大变革的时代。”“21世纪的多边主义要守正出新、面向未来,既要坚持多边主义的核心价值和基本原则,也要立足世界格局变化,着眼应对全球性挑战需要,在广泛协商、凝聚共识基础上改革和完善全球治理体系。”世界之变最终将体现为秩序、制度和规则之变,这要求我们不断探索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建构路径,在守正和创新的辩证基础上进行具有时代特色和进步意义的学术探索。

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为强化中国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强化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在“两个大局”交织背景下,国际力量对比加速变化,国际格局演进加速迭代,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规范需求日益增长,涉外法治研究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已成为当前的重要命题。

涉外法治研究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来说意义重大。法学学者必须承担起时代使命,充分领悟、积极贯彻“自主”“统筹”“守正创新”的理论和方法论,在理论和实践层面积极探索应用系统思维、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等体系化思维模式,助力涉外立法、司法和执法工作推进,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助力提升中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有力保障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法治的守正和创新发展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作为新时代的国际法学者,我将砥砺前行,立足国家在新时代的战略需求,把握国际法治的前沿动态,紧跟全球治理的发展趋势,在建设和完善涉外法治体系、促进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良性互动、切实提高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作出更多新的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胡健:为新时代新征程立法工作提供更加扎实有力的理论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立法人员必须具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遵循规律、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凝聚共识的能力。”我所在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是重要的立法队伍,与改革开放和立法事业相伴而生。这支队伍是彭真、习仲勋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手带出来的,改革开放40多年来,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秉持“坚定、奉献、团结、严谨”的信条,传承弘扬“苦力班子”的光荣传统和“绣花功夫”的工匠精神,甘于寂寞、甘居幕后,执着追求、默默奉献,为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和专业支持。2004年,我有幸成为这支队伍的一员。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机构,这里是立法最前线,有时会为修改宪法、配置公权、保障人权等“大事”戒慎恐惧、辗转反侧,有时也会为一字一句乃至一个标点等“小事”字斟句酌、沉吟久久。这里政治信仰坚定、工作作风务实、研究氛围浓厚,永远是我学习研究法律、不断践行法治的终身课堂和精神家园。作为立法队伍一员,我深切体会到,“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既是对个人的鼓励鞭策,更是对全体立法人的肯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作为1982年宪法的同龄人,我有幸先后在华东政法大学、香港大学、清华大学求学,亲历修宪等重大历史时刻,并与宪法一同身处这个泱泱大国波澜壮阔的复兴进程。宪法为我学习历史、研究法律、观察社会、分析问题特别是参与法治实践提供了基本的逻辑框架和特有的思维模式。参加工作以来,我有幸既服务国家立法、亲历制度设计、探究立法原理,也在组织关心下到信访部门工作、到广西边境锻炼、到江苏昆山挂职,在基层一线深入了解国之大者、民之所盼,广泛接触社会万象、人生百态,深刻认识到,推进法治离不开理想和情怀,更需要点点滴滴的努力和踏踏实实的行动,久久为功,方可善作善成。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新时代这十年,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立法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立法数量大幅增加,立法形式不断丰富,立法民主持续深化,立法机制更加顺畅,法律体系日益完备,不仅为深化改革开放、推进依法治国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法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素材。我将以此次获奖为新起点,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立法实践,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重要论述的研究,推动建构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立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为完善法律体系、维护法治统一提供更加扎实有力的理论支撑!


中国社会科学院 谢增毅:坚持不懈持续推动法学新兴学科不断繁荣发展


“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是法学法律界的重要奖项,获此殊荣,我倍感荣幸,心存感激。

我的主要研究领域是社会法学,走上社会法研究之路,也充满偶然。我于2005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民商法专业,入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时面临研究方向的艰难选择。一方面,继续从事民商法这一传统、成熟学科的研究,顺理成章,基础也较好;另一方面,当时社会法学科刚刚兴起,单位新成立了社会法研究室,急需补充力量,但社会法学科基础薄弱,研究难度较大。经过认真思考,虽然面临“转行”的诸多挑战,我依然选择了社会法。近二十年,我国社会法治建设不断发展,社会法学科也取得了长足进步,自己在社会法领域也取得了较好成果,2023年我的一篇劳动法论文荣获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实践证明,只有将个人兴趣和国家需要相结合,才能使个人发展获得广阔空间,也才能为国家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这次获奖来之不易,心情十分激动。我四次入围“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两次荣获提名奖,参评过程可谓一波三折。我于2014年首次入围,当时只有37岁,还是个副研究员,荣获提名奖充满惊喜,对我也是莫大鼓舞。之后两次参评,一次颗粒无收,一次获得提名奖,难免有些失望和沮丧。总体上,我能做到坦然面对,既不因首次参评就获得提名奖而骄傲自满,也不因之后两次参评结果不理想而灰心丧气、妄自菲薄。在将近十年的四次参评过程中,我始终相信,参与各类评奖,获奖并非主要目的,相反,通过参评看到自身差距,补足短板,不断进步,才是奖项设立的初衷。个人成长不会一帆风顺,但只要明确方向、持之以恒、保持定力,付出总有回报。感谢中国法学会设立“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这一重要奖项,对我这十年的成长具有重要引领作用,使我能够正确对待荣誉与挫折,在学术上和思想上不断走向成熟。

这次获奖既是对我的鼓励,更是鞭策。我会珍惜这份沉甸甸的荣耀,不辜负法学界的肯定和期待,继续以各位法学前辈为榜样,承前启后,担负起青年学者的时代重任,站在新的起点上,努力实现新作为。我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胸怀“国之大者”,聚焦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中发挥带头表率作用,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政法大学 雷磊:做中国学术的创造者、世界学术的贡献者


一位前辈学者曾说,眼里有光,心里有爱,手里有能,是成事者的标配。在此,我想结合自己的经历,谈一点体会。法学工作者眼里应当充满对法治中国的希望之光。我长在新世纪,成在新时代。2000年,我满怀对法律职业的憧憬来到北京求学,此后负笈十载,以勤经业。包容开放的北京、名师荟萃的法大传递给了我法治天下、学问古今的信仰。2010年,我博士毕业留校任教,波澜壮阔的中国法治实践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新问题和新素材,日臻成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知识创新树立了政治旗帜和思想指南,也更坚定了我成为法治中国的笃信者、传播者和实践者的信念。法学工作者心里应当包含对专业领域的无限热爱。志向所在,奔山赴海,不负所爱。本科毕业选择保研专业时,我没有选热门的民商法专业,而是走向了看似抽象的法理学研究之路。从二十年前至今,我专注于法学基本范畴、法治理论、法学方法论和法教义学领域的研究,专心着力,矢志不渝,求学索道,无问西东。在自己热爱的专业领域里朝兢夕惕、持续耕耘,为中国法学的发展奉献一己之力,是这次获得荣誉的三十位优秀学者的共同特质,也是收获回报的基本前提。法学工作者手里应当淬炼出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列宾曾说,灵感不过是“顽强的劳动而获得的奖赏”。一分理论创新来自十分知识训练,持续的理论创新来自不间断的学习和思考。在抽象的法理学研究过程中,我努力开拓学术前沿意识,注重跨学科研究,注意一般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知识相印证,取得了较为丰硕的学术成果,曾入选各层次人才支持计划,获得包括“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在内的诸多奖项。荣誉和奖励是继续前行的动力,也是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法律知识创新的动因。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强调,我们不能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而要做中国学术的创造者、世界学术的贡献者。我将以今日所获得的荣誉为新的起点,在未来致力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标识性学术概念和原创性法学范畴的研究,争取产出更多既有中国特色、又有普遍价值的成果,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构筑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贡献微薄之力。我将负薪构堂,勠力前行,不负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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